第二条 场所检验依据 一)世界田径协会联合会跑道和设备认证方法 二)世界田径协会联合会场所设备规范手册 三)我国田径协会田径比赛规矩 四)组成跑道国家规范 第三条 场所检验规模 依据田径场所建造规范和运用要求,检验规模分为以下三类: 一)Ⅰ类田径场所 指新建、改建的用于举行全部田径项目比赛且各项目标完全符合世界田联规则的规范(包括室内200米跑道、室外400米跑道)组成跑道田径场所。
二)Ⅱ类田径场所 指新建、改建的用于举行部分田径项目比赛及所设项目目标完全符合世界田联规则规范的组成跑道田径场所。
三)Ⅲ类田径场所 指新建、改建的用于开展田径运动及其它体育活动的非世界田联规则规范(包括人造草坪田径场所)的组成跑道田径场所。 第四条 场所检验程序 一)提交场所检验请求并附检验文件材料 由建造单位或施工单位向我国田径协会提交书面检验请求。请求应在检验15天前提交我国田径协会,一起提交检验材料。 、请求检验I类田径场所应提交的检验文件材料: 组成跑道施工规划图纸和竣工图纸 由我国田径协会指定的实验室出具的组成跑道理化性能目标测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