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政策的落实需要强有力的法制基础作为保障。
当全民健身热潮融入千家万户,人们高涨的健身热情一时难以得到全部满足,特别是在人口密集地区,健身器材及场地更成为稀缺的社会资源。
在这一背景下,调动更多的社会资源并以多样化的形式满足百姓的健身需求变得尤为关键。
尽管很多城市和地区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在不影响工作、生产秩序和安全的情况下,向社会开放本单位体育设施的呼声此起彼伏,但现实中,总会有不少单位和机构因为生产生活、成本增加、管理安全、环境卫生等因素将健身人群拒之门外。生产工作之余,大门内是闲置的健身设施和空旷的场地,大门外则是众多渴望健身却“望场兴叹”的百姓--这样的场景在一些地方并不稀奇,既挫伤了群众的健身热情,又造成了资源闲置。虽然呼吁不断,可“门难开”的尴尬依然比比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