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体育管理机构及其职能
城市体育管理机构基本上是由两类机构组成的,即政府管理机构和社会管理机构。
政府体育管理的最高机构,是国务院直属的 管理全国体育事务的国家体育总局。它的主要职能是把握我国体育发展的方向 制定各项法规政策 发展我国全民健身运动和竞技体育。下设了种类齐全的各类管理机构和各个项目的管理中心,如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篮球运动管理中心 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等等。同时在各省 直辖市 自治区设立了各级体育局等政府管理机构。
政府机构对城市体育管理的主要职能是:
1.体育制度建设。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对各级体育组织进行统一的管理。
2.政策 法规建设。以国家的政策 法律为指导思想,建立本行业的政策 法规,指导体育工作的正常运行。
3.体育宏观管理。从全局的角度出发,制定出宏观的计划,管理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过程,规划出体育事业的发展方向。如“奥运争光计划” “绿色北京 绿色奥运”等。
4.国家与城市政府投资建设管理。由于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职业化 产业化 市场化程度还不高,不能很好的按市场需求来扩大体育设施和发展体育产业,政府部门对有些群众性和社会性的体育设施需要投资建设。如靠国家行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办的学校体育设施等。
5.组织重大体育赛事。政府机构还要有计划地组织国内外的重大比赛,如“全运会” “城运会” “农运会”等,最典型的就是2008年在北京召开的奥运会。
6.体育管理体制改革。针对市场经济体制下出现的新趋势,结合我国政府体育管理的职能现状,有针对性地对体育事业进行各个方面的改革。
(1)针对传统管理体制权力高度集中所造成的各种弊端,分别采取了不同形式的“放权” “搞活”等改革措施,逐步扩大了体育事业单位的自主权。
(2)针对传统体育事业单位纯福利化所造成的吃大锅饭的弊端,分别采取了“创收” “让利”等改革措施,鼓励和支持各体育事业部门挖掘潜力,面对市场,利用自身的体育资源发挥体育的经济功能,开展多种经营与服务,体育部门增加了收入,增强了体育事业单位自我解困和自我造血的能力。
(3)针对传统体育事业资源配置格局与利用方式的条块分割 相互封闭 自我服务等严重弊端,分别采取了“开放” “协作” “联合”等改革措施,鼓励和支持体育事业单位面向社会 对外开放,初步改变了单一化的行政隶属关系,拓宽了体育投资的渠道,扩大了服务对象,提高了国家公共体育事业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了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实施。
(4)针对国家包办一切体育事业的传统管理体制所造成的弊端,采取了“国家 集体 个人一起上”的改革对策,鼓励和提倡全社会办体育事业,通过多渠道 多层次 多形式来筹集体育事业的发展资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体育发展中资金严重短缺的矛盾。
(5)针对传统体育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所形成的“能进不能出” “能上不能下” “体育人才积压浪费” “人满为患” “一次分配定终身”等多种弊端,分别制定“人才交流”的改革措施,鼓励和支持部分体育事业技术人员走出单位大门,采取体育人才“‘有偿与无偿的转让” “短期与中期流动” 转会等多种流动方式,调动了体育事业单位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主动性,促进了体育人才的合理流动。